SUCCESSFUL CASES
成功案例
开设赌场罪辩护:罪名变更为赌博罪,刑期大幅缩短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9-08 09:50:00点击:
【案件类型】开设赌场罪(公诉机关指控)→ 赌博罪(法院判决)
【办案法院】高邮市人民法院
【案件结果】罪名变更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
案情简介
姚某某(脱敏)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被刑事拘留、逮捕。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。开设赌场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而赌博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辩护过程
钱浩律师接受委托后,围绕罪名定性展开辩护:一是论证被告人行为的组织性、规模、抽头渔利方式等不符合开设赌场的构成要件,更符合赌博罪的构成特征;二是对指控的犯罪情节进行辨析,论证不构成“情节严重”;三是结合被告人认罪态度、退赃情况等争取从宽处理。
案件结果
法院经审理采纳辩护人意见,将罪名由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,判处被告人拘役性质的有期徒刑七个月(羁押时间已基本折抵),并处罚金。罪名变更直接决定了量刑档次,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极为有利的结果。
律师点评
罪名之辩是刑事辩护中效果最显著的辩护形态之一。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在组织性、规模性上有本质区别,精准把握两罪界限,能够从根本上改变量刑档次。


QQ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