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家属常见误区?刑辩律师钱浩一一纠正
刑事案件家属常见误区?刑辩律师钱浩一一纠正
家人被抓了,很多家属第一反应是"找关系捞人",或者以为"退了赃就能出来""认罪了就能缓刑",还有人觉得"请律师没用,不如把钱留给当事人退赃"。这些都是刑事案件中家属最常见的误区,不仅可能花冤枉钱,还可能耽误最佳辩护时机,甚至让当事人承担更重的刑罚。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钱浩律师,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,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,全国范围执业,本文结合执业经验,为您一一纠正这些常见误区。
一、关于"找关系"的误区
问:找关系比找律师更有用吗?
答: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误区。很多家属在家人被抓后,第一时间想到的是"找关系""托人捞出来",结果往往是钱花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,人没捞出来,还错过了最佳辩护时机,甚至可能因为行贿而承担法律责任。刑辩律师钱浩郑重提醒:第一,所谓"关系"绝大多数是骗局,特别是那些声称"认识某某领导""保证能捞出来""先办事后收费"的,基本都是骗子。第二,刑事案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,从侦查、审查起诉到审判,每一步都有法律规定,不是"关系"能左右的。第三,行贿本身就是犯罪,家属如果为了"捞人"而行贿,可能自己也会身陷囹圄。第四,专业的法律辩护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道,通过律师会见、阅卷、辩护等法定程序,才能真正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。
问:"先捞人,捞不出来再请律师"对吗?
答:不对,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。很多家属抱着"先试试找关系,不行再请律师"的心态,结果耽误了宝贵的辩护时间。资深刑事律师钱浩解释,刑事案件有几个关键时间节点,错过了就很难挽回:第一,刑事拘留后的"黄金37天",这是申请取保候审、争取不予逮捕的关键时期,如果在这个时期没有请律师,当事人可能被批准逮捕,后续再申请取保候审就非常困难。第二,侦查阶段是证据形成的关键时期,律师及时介入可以引导当事人正确应对讯问,避免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。第三,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时期,律师通过阅卷、提交不起诉意见,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。如果等到法院开庭才请律师,很多有利的辩护时机已经错过了,辩护效果会大打折扣。因此,家人被抓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请律师,不要等,不要拖。
二、关于退赃退赔的误区
问:退了赃就能取保候审或缓刑吗?
答:不一定。退赃退赔是重要的从轻量刑情节,但不是取保候审或缓刑的唯一条件。全国刑事辩护律师钱浩解释,取保候审需要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条件,包括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退赃退赔只是判断"社会危险性"的因素之一,不是全部。同样,缓刑也需要符合法定条件,包括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、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。退赃退赔是"有悔罪表现"的重要体现,但不是唯一条件。因此,不要以为退了赃就一定能取保候审或缓刑,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。
问:退赃退赔越多越好吗?
答:不一定。退赃退赔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能力来确定,不是越多越好。刑辩律师钱浩解释,退赃退赔的数额应当与犯罪所得或被害人损失相匹配:第一,如果犯罪所得数额明确,应当退缴全部犯罪所得,这是认定"积极退赃"的基础。第二,如果被害人有实际损失,应当在能力范围内尽量赔偿被害人损失,争取被害人谅解。第三,不要盲目超额退赔,特别是在案件事实和数额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,不要急于退赃,以免被认定为认罪。第四,退赃退赔要量力而行,不要为了退赃而借高利贷,给家庭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。第五,退赃退赔要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,选择最佳时机和方式,确保退赃退赔能够对量刑产生最大的积极影响。
三、关于认罪认罚的误区
问:认罪了就能从轻处罚吗?
答:认罪认罚确实可以获得从宽处罚,但不是只要认罪了就一定能从轻,也不是认罪越彻底越好。全国刑事辩护律师钱浩解释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这里的"可以"从宽,不是"应当"从宽,具体的从宽幅度要根据犯罪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程度、认罪认罚的阶段和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。同时,认罪认罚要建立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,如果案件事实或证据存在问题,当事人不应当盲目认罪。特别是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罪名不当的案件,当事人应当坚持依法辩护,不要为了"从轻"而违心认罪。钱浩律师特别提醒,认罪认罚不是"万能钥匙",要在律师的指导下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认罪认罚,以及如何认罪认罚。
问: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不能上诉了吗?
答:不是。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仍然可以上诉,但要注意上诉的理由和后果。资深刑事律师钱浩解释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,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,这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,不因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丧失。但是,如果被告人以"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"为由上诉,或者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检察院可能会提出抗诉,二审法院可能会撤销认罪认罚的从宽量刑,重新判处更重的刑罚。因此,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上诉要慎重。如果只是对量刑有异议,或者有新的从轻情节,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上诉。如果是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,应当在一审阶段就坚持无罪辩护,不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【钱浩律师说】我在十五年的刑辩生涯中,见过太多家属因为误区而耽误了案件。比如有的家属花了几十万"找关系",结果人没出来,钱也打了水漂,最后还是得请律师,但最佳辩护时机已经错过了。有的家属急于退赃,在案件事实还没查清的情况下就盲目退了一大笔钱,结果被认定为认罪,后续辩护非常被动。还有的家属以为"请律师没用",等到法院开庭才请律师,结果发现很多关键证据已经无法收集,很多有利的辩护时机已经错过了。作为刑事辩护律师,我最想告诉家属的是:第一,不要找关系,要找专业律师;第二,不要拖,第一时间请律师;第三,退赃退赔、认罪认罚都要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,不要盲目操作;第四,相信法律,相信专业,不要被各种"包赢""保证结果"的承诺所迷惑。我是钱浩,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,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,全国范围执业。如果您的家人涉及刑事案件,欢迎联系我,我会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,为您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。
四、关于请律师的误区
问:刑事案件请律师有用吗?
答:非常有用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很多家属以为"刑事案件都是公检法说了算,请律师没用",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。全国刑事辩护律师钱浩解释,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:第一,在侦查阶段,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,提供法律咨询,申请取保候审,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。第二,在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可以阅卷,提出不起诉意见,参与认罪认罚协商。第三,在审判阶段,律师可以出庭辩护,质证,发表辩护意见,为当事人争取无罪、罪轻、缓刑等有利结果。第四,律师还可以代理申诉、控告,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。大量案例证明,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、免予刑事处罚、缓刑、从轻减轻处罚等有利结果。比如我代理的夏某某环境监管失职案,最终法院免予刑事处罚((2017)苏1003刑初66号);莫某计算机犯罪案,罪名变更并适用缓刑((2019)苏1091刑初157号)。这些案例充分说明,请律师是非常有用的。
五、实务建议
第一,家人被抓后,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,不要找关系,不要拖时间。
第二,退赃退赔要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,根据案件情况和实际能力确定退赃数额和时机。
第三,认罪认罚要慎重,要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,不要盲目签字,要关注量刑建议是否合理。
第四,不要轻信"包赢""保证结果""找关系捞人"的承诺,这些都是骗局。
第五,积极配合律师工作,如实告知案情,按照律师的要求准备材料、退赃退赔等,共同制定辩护策略。
刑事案件中家属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,避免常见误区,选择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,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第一步。刑事辩护律师钱浩,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执业,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,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,全国范围执业,始终坚持专业、负责、公道的执业理念,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。
钱浩律师 · 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
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 | 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 | 全国范围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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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为普法文章,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情况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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