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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犯罪普通员工会坐牢吗?刑辩律师钱浩解答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9-10 09:15:00点击:

单位犯罪普通员工会坐牢吗?刑辩律师钱浩解答

公司涉嫌犯罪,普通员工会不会被牵连坐牢?这是很多在公司上班的人最担心的问题。近年来,单位犯罪案件频发,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从虚开增值税发票到污染环境,很多公司的普通员工也被卷入刑事诉讼。刑事辩护律师钱浩,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执业,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,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,全国范围执业。本文结合《刑法》规定和权威案例,为您详细解答单位犯罪中普通员工的刑事责任问题。

一、什么是单位犯罪?

问:单位犯罪的法律定义是什么?

答:根据《刑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,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:第一,主体特征,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等单位,而不是自然人。第二,主观特征,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,体现了单位的整体意志,通常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的。第三,客观特征,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成员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,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。第四,法定特征,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,才成立单位犯罪。刑辩律师钱浩指出,常见的单位犯罪罪名包括: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Z骗罪、合同Z骗罪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、污染环境罪、逃税罪等。

问:单位犯罪怎么处罚?

答:根据《刑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单位犯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。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这就是我国单位犯罪的"双罚制"原则,即既处罚单位,也处罚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员。需要注意的是,双罚制不是处罚单位的所有员工,而是只处罚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和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。资深刑事律师钱浩解释,这意味着单位犯罪中,不是所有员工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只有那些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才会被处罚。

二、哪些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?

问:什么是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?

答: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,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、批准、授意、纵容、指挥等作用的人员,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,包括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等。认定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需要满足两个条件:第一,在单位中具有主管职责,即对单位的某项工作或某个部门负有管理、领导职责;第二,在单位犯罪中起了决定、批准、授意、纵容、指挥等作用,即其主管职责与单位犯罪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。全国刑事辩护律师钱浩指出,不是所有的单位领导都会被认定为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,如果领导对单位犯罪不知情、没有参与决策、也没有纵容指挥,就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问:什么是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?

答: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,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,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,也可以是单位的普通员工。认定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需要满足两个条件:第一,具体实施了单位犯罪行为,即直接参与了犯罪的实施;第二,在单位犯罪中起了较大作用,即其行为对单位犯罪的实施和完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钱浩律师特别提醒,普通员工是否会被认定为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,关键看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。如果只是按照领导的指示执行了一些辅助性、事务性的工作,对单位犯罪不起主要作用,就不应当被认定为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,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三、权威案例参考

问:双善公司案中普通员工被追责了吗?

答:在邓秋城、双善食品(厦门)有限公司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,被告单位双善公司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数额巨大。法院认定,被告人陈新文、甄连连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被告人张泗泉、甄政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其行为均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且系单位犯罪,共同犯罪。这个案例明确了单位犯罪双罚制的适用:即使是普通员工,如果被认定为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,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但同时也说明,不是所有员工都会被追责,只有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和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才会被处罚。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,明确了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认定标准。

问:单位犯罪中普通员工如何辩护?

答:在单位犯罪案件中,普通员工的辩护要点主要包括:第一,主观上不知情。如果员工不知道公司的业务是犯罪,只是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,就不具有犯罪故意,不构成犯罪。第二,客观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。如果员工只是从事了一些辅助性、事务性的工作,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施,就不应当被认定为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。第三,在单位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。即使员工参与了部分犯罪行为,但如果所起的作用较小,是从犯,也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第四,属于履行职务行为。如果员工的行为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履行职务,且有理由相信公司业务是合法的,就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刑辩律师钱浩强调,在单位犯罪案件中,辩护律师要重点论证当事人不属于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或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,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,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显著从轻处罚。

【钱浩律师说】我代理过多起单位犯罪案件,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,其中很多当事人是公司的普通员工。比如我代理的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当事人是江苏皇缘商贸有限公司市场部的普通员工,我提出当事人系从犯、无前科劣迹、归案后如实供述的辩护意见,法院全部采纳,认定从犯并决定减轻处罚,最终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((2018)苏0213刑初1243号)。再比如杨树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当事人是亿鑫公司市场部的团队主管,我提出从犯、自首、退出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,法院认定从犯,给予缓刑考验期限。这些案例说明,在单位犯罪案件中,普通员工并非必然被追究刑事责任,即使被追责,也可以通过从犯认定、自首、退赃等情节获得显著从轻。如果您或家人在公司上班,因公司涉嫌犯罪被牵连,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,从主观明知、客观行为、所起作用等方面进行辩护,争取最好的结果。

四、实务建议

第一,入职新公司时,要了解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,发现公司业务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及时离职,不要心存侥幸。

第二,在工作中,对于领导要求执行的明显违法的指令,要拒绝执行,不要因为"这是工作"就盲目服从。

第三,保留好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工作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证明自己只是普通员工,履行的是正常工作职责。

第四,如果公司被调查,员工被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,第一时间委托刑事辩护律师,律师可以及时会见、了解案情、提出不构成犯罪或属于从犯的辩护意见。

第五,在单位犯罪案件中,普通员工要积极配合调查,如实供述,主动退赃退赔,争取从轻处理。

单位犯罪不等于单位所有人都犯罪,只有"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"和"其他直接责任人员"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普通员工只要主观上不知情、客观上没有实施主要犯罪行为、在单位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,就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获得显著从轻。刑事辩护律师钱浩,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执业,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,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,全国范围执业,在单位犯罪辩护方面拥有丰富经验。

钱浩律师 · 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

深耕刑事辩护十五年 | 承办刑事案件逾百件 | 全国范围执业

电话:13040272111 | 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星耀天地6幢616

(本文为普法文章,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情况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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